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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假药

来源:县食药局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8年02月26日 浏览次数:8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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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药品管理法》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。

(1)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 例如:中药中擅自加入西药成分。

(2)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例如:用淀粉作的片剂冒充治疗感冒的药品,用兽用药冒充人用药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,按假药论处。

(1)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。

(2)依照《药品管理法》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、进口或者依照《药品管理法》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。

(3)变质的。

(4)被污染的。

(5)使用依照《药品管理法》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。

(6)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。